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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外国语言文学》投稿须知

 
《外国语言文学》投稿须知
1.本刊为语言与文学学术期刊,由福建师范大学主办,《外国语言文学》编辑部负责编辑,每年6期。
2.本刊欢迎语言学、外国文学、外语教学、翻译等各领域及其分支的理论性、实证性和综述性论文。研究性论文篇幅应控制在1, 0000字以内,综述性文章应控制在8, 000字以内。本刊尤其欢迎具有独到见解的原创性研究。
3.本刊严格实行同行专家双向匿名审稿制度,根据匿名评审意见决定录用与否。来稿正文不得显示作者任何个人信息,以免影响稿件审理进度。
4.来稿需另页(单独文档,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投稿系统)附上稿件题目、作者姓名及其汉语拼音、署名单位(含英文翻译)、职称学历、基金项目(包括名称、编号)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等信息。
5.本刊倡导学术创新,反对学术造假、抄袭、剽窃、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6.本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来稿进行检测,文字重复率超过15%的稿件将退回作者重新修改再投。
7.来稿文责自负,本刊编辑部对拟用稿件有修改权,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声明。
8.本刊力求高效处理稿件,投稿3个月之内若未接到修改意见或录用通知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
9.对录用的稿件,本刊不付稿酬。届时将寄送作者该刊2份。
10.相关事宜请联系本刊编辑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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